云政发
索引号
53000000102200810013
文号
云政发〔2007〕126号
来源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08-04-24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关于
进一步明确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创建平安和谐云南,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交通(海事)部门负责通航水域内(含通航水域内的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船舶(含渡口渡船)、浮动设施以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渔船的安全监管。具体负责对通航水域内的船舶和浮动设施进行登记和检验,对船员进行培训、考试和发证;对县级政府设置和撤销渡口提出意见;维护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秩序,对通航水域进行认定并予以公布;依法查处无证船舶、无证船员、违章作业等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船舶,依法予以处罚;依法对内河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制定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和实施。

农业(渔政)部门负责渔船及渔港水域的安全监管。具体负责对渔业船舶登记备案并标明用途,对从事渔业捕捞、养殖渔船以及渔业辅助船进行检验、登记及进出渔港签证、船员考试发证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非通航水域的采挖砂石船、其他采矿船、工程船和用于与运输无关的其他经营行为的浮动设施等乡镇非运输船舶,由县级交通(海事)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非通航水域内的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库库区等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由负责经营项目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全面实施安全管理。具体划分为:非通航水域内的城市公园、广场、小游园等城市园林,以及非通航水域内风景名胜区内水域及船舶的安全监管,由建设部门负责;非通航水域内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水域及船舶的安全监管,由林业部门负责;非通航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域以及船舶的安全监管,由农业(渔政)部门负责;非通航水域内的水库库区及其船舶的安全监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林业、农业(渔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游览船舶(含人工划船、脚踏船、碰碰船、水上自行车、水上摩托、快艇、漂流船、气垫船等)、水上游览设施(含水上餐厅、水上跳伞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到交通(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和船员培训、登记、考试工作;监督经营人或所有人落实水域及游览船舶、水上游览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开展安全检查。

体育部门负责本部门组织的水上竞赛项目训练和竞赛中运动船(艇)的安全监管。

国防科工部门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理顺关系,尽快完善体系建设

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牵头建立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农业(渔政)部门要配合交通(海事)部门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建设、林业、农业(渔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交通(海事)部门做好通航水域内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林业部门要落实通航水域内对木材、木筏、木排、竹材、竹筏的运输审批责任制,并将有关信息事先向交通(海事)部门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在通航水域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须事先听取具有水域管辖权的交通(海事)部门意见,并制定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体育部门在通航水域开展体育训练及比赛活动,须报具有水域管辖权的交通(海事)部门批准,并制定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国防科工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船舶建造质量监管法规、标准及相关制度,在州、市、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强对船舶建造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我省船舶建造市场,对没有合法经营资格,不具备基本技术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以及不按照现行船舶建造标准和规范进行船舶生产的非法造船厂(点),要坚决进行清理整顿。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治河道、湖泊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海事)部门的意见;对蓄水、泄洪等影响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事项,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事先向交通(海事)部门进行通报。质监部门要负责对水上大型游乐设施、码头起点机械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实施全面的安全监察和资质认可,配合交通(海事)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禁运条款之外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压力容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并依法对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把好船舶“造、检、航”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和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水上运输企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禁无证运营、驾驶和超载航行。对安全问题严重的船舶公司、渡运码头、航道及城市园林等,要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非法载客的“三无”船舶、违章作业船舶要坚决予以打击。负有水上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要求,明确相应监管机构,明确监管岗位职责,完善管理手段,切实履行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能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水上△ 安全 监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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