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有关企业:
2006年冬至2007年春,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及各电力生产供应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能源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组织协调,不断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增加电煤电力生产和供应,圆满完成了2006年冬至2007年春发电售电任务,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省人民政府决定表彰奖励超额完成发电售电任务的企业和有关单位。
一、给予云南电网公司、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国投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云南鲁布革发电厂、以礼河发电厂、云南滇能(集团)高桥发电有限公司、德宏大盈江三级电站、阿鸠田电站、国电宣威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昆明发电厂、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云南滇东能源有限公司滇东电厂、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大唐国际红河发电有限公司奖金奖励。
二、给予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和省三电办等单位适当奖金奖励。
我省2008年电力生产和供应形势仍然紧张。希望各地、各企业和各单位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再接再厉,努力增加电煤电力生产和供应,确保我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附件:云南省2006年冬至2007年春超额完成发电售电任务奖励金额表(略)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表彰 奖励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