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发
索引号
53000000107200810032
文号
云政办发〔2007〕116号
来源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08-04-24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政府纠风办 省监察厅2007年民主
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2007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省政府纠风办 省监察厅

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现提出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政风行风评议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全面推进我省的政风行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国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今年集中对部分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教育系统行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省、州、市、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确定本级1-2所学校、医院,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评议员进行评议。各级纠风办要积极协助和指导本级主管部门做好评议工作。

各级纠风办要积极协助旅游行业和人事部门开展好行业(部门)的行风建设专项行动。

各州、市、县(市、区)在突出重点完成全省统一部署的政风行风评议任务的同时,还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本地区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自行确定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一)对医院的评议内容

1.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2.医疗服务的规范情况;

3.收费情况;

4.医保政策落实情况;

5.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二)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2.收费公示及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

3.“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4.执行国家相关办学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5.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三)对教育系统跟踪检查内容

2006年系统自评和评议组面对面评议时指出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密切配合。评议工作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以及本级政府确定的评议对象,组织对所在地的被评部门进行评议;省级被评议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评议。各级被评议的主管部门与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行风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各地被评部门要先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议组深入被评部门,对内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摸清被评系统的行风建设现状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并组织召开由行风评议组和被评部门领导班子参加的面对面评议会议,把调查结果反馈给被评部门。被评部门要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面向社会,依靠群众。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各被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服务承诺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各参评行业在组织评议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和电信短信问卷调查,扩大评议工作的覆盖面和信息量。要组织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投诉,认真按时限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询评议意见外,要注重在部门内部开展下级和基层单位评议上级机关作风活动。

(四)搞好三个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在行评工作中要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相结合,与部门行业的各项业务建设相结合,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育相结合,在认真总结行评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6月开始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底前):一是列入省级评议的学校、医院和跟踪检查的教育系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各州、市依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由被评系统和纠风办组成的评议工作协调机构,制定本地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被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评议工作计划。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聘请和培训评议员工作,召开行风评议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三是做好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被评部门和跟踪检查行业要召开动员大会,对本部门、本行业的评议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自纠和调查评议阶段(7—10月):行业主管部门要周密组织开展好对部门内的自查自纠工作。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及基层评议机关等形式,对被评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

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各种形式,对被评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评议组在对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写出评议报告,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分别对被评部门进行评议。各州、市、县(市、区)的评议时间为10月上旬,省级组织评议的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州、市政府纠风办和各被评系统要在10月15日前将评议报告对口上报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以便在省级面对面评议前对各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掌握。

(三)制定整改措施和总结表彰阶段(11月):各被评学校、医院要结合评议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标准和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身上,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纠风办要配合被评系统对学校、医院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深刻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被评部门、行业要把行评工作变成主动接受监督、正视问题、积极整改的具体行动。要落实行风评议责任制,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班子成员搞好任务分解,并经常检查督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落实整改,注重实效。各被评部门和系统要坚持纠、评、建相结合,认真反映社情民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抓好整改,扎扎实实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评议组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注意宣传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做到边评、边建、边改,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被评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正。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好行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精心组织,及时协调,科学安排各阶段的工作。要按照政治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标准选好评议代表,并组织好业务培训、组织好调查研究、组织好面对面的评议、组织好督促整改等项工作。要在评议过程中适时召开评议工作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评议中存在的问题,交流评议经验,调整评议方案,保证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程序和科学的民主评议机制,公开评议内容和标准,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评议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评议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的要追究责任。

(四)开拓创新,奖罚分明。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直接对话,及时接收群众的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行评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行风评议的重大意义,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行评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对于群众满意度较高、连续排名靠前的部门和行业,要大力宣传表彰;对于群众满意率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五)努力推进其他未列入评议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其他未列入评议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也要结合队伍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认真抓好系统内的政风行风建设。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建设的精神,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七、各州、市,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主题词:监察 纠风 意见 通知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